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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08
作者:院分房领导小组
一、剩余房源情况
我院在分路口金江花苑B区剩余的8套经济适用房,分别为1#楼2单元1801室,2#楼1单元1804室,3#楼1单元1803室和1804室、2单元1801室和1804室,4#楼1803室和1804室。
二、房屋选购对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院未购过住房的具有天水市秦州、麦积两区范围内非农业常住户口的职工或遗孀。
三、申请时限及提交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时间自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3日,超过时限将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2.符合选购对象的申请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院社棠基地图书室,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领取申请表填写、登记。
四、选购计分办法及基本原则
按照院制定的甘色地勘〔2013〕31号、〔2013〕70号、〔2015〕99号、〔2015〕124号经济适用房选购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计分、排名、选购,公示期5日并接受监督。对无投诉的确定为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将申请人名单予以公布,公示3日后定榜。
五、选房程序及交款
1.按照选房办法交款规定执行。
2.本次选购经济适用房采用设计图分配办法,经确认符合购房资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依公示顺序进行图纸选房。未在规定期内选房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排名先后顺序递进。
3.选定房屋后次日起5日内一次性全额交清购房款,超过时限未交清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按排序依次递进。
4.本次剩余房源选购工作结束后,院分房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六、本通知以院内张贴和院网站公布方式公布(院网址:http://www.gsystk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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