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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秩序管理办法

日期:2017-12-11

作者:admin1

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天水矿产勘查院环境秩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院环境秩序管理,通过抓秩序来促进环境转变,提升全体职工环境意识和职业操守素养,营造优美工作环境,树立良好形象,创造规范、整洁、有序、高效、健康的环境秩序,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涵盖范围为院基地办公、生产区域,辖区内对应部门为环境秩序管理责任部门。

第二章  环境秩序管理一般规定
第三条 危险废物堆放应设置暂存处,暂存处必须符合“四防”(防火、防扬散、防雨淋、防渗漏)要求,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牌。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非法经营活动。
第四条 建立健全环境秩序管理制度和体系,层层落实环境秩序管理责任,责任到部门,责任到岗位,形成长效的环境秩序管理约束、考核机制。完善单位环境管理台帐和档案。

第三章 环境秩序的管理标准
第五条 办公室环境秩序管理标准、要求。
1. 办公室地面无垃圾、纸张,地面洁净;
2. 办公室桌面除放置电话、电脑显示器、必须的文具、文件夹(栏)、水杯外,不得再随意放置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随时保持工作台面整洁,上班和下班前5分钟清理台面及周边环境;下班后,座椅靠入办公台;
4. 办公桌及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公设备无灰尘,每天需定时擦拭;
5. 室内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杂物(装饰品除外);摆放的物品要求干净整洁;
6. 垃圾篓置于指定地点(一般位于桌内空档处一侧),不得随意移动,垃圾不得外溢,垃圾篓装到 2/3 时更换清理;
7. 各单位办公场所标识包括单位标识、办公区域标识、部门标识、办公室门牌、公告栏、紧急出口标识、会议室门牌等;
8. 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应统一装裱,悬挂于墙面上,摆放整齐,各类标示牌等悬挂有序;
9. 文件柜文件资料的摆放要合理、整齐、美观,各类资料、物品要归类摆放,保持柜内清洁整齐。
第六条 办公楼内公共区域环境秩序标准、要求。
1. 大堂地面、走廊地面及楼梯要整洁干净,保证无尘土、杂物、痰迹、烟蒂;
2. 墙面及窗户无污渍、灰尘,保持整洁干净;
3. 室内花盆植栽要按要求进行养护,并及时清理花盆内的杂物;
4. 接待室必须每天打扫擦洗,会议桌、茶几台面无尘土、无烟灰迹。茶杯、烟缸无污迹,地面无垃圾、角落干净,无尘土;
5. 洗手间要求保持清洁,保证洗手间的空气清新;无积水、便池无积垢。洗手池无茶叶、污渍、残渣等,垃圾袋每天一换。
第七条 室外环境秩序标准、要求。
1. 广场、路面、人行道干净整洁,无尘土飞扬现象;
2. 室外合理布置垃圾桶,不影响通行,垃圾桶必须每天清理;
3. 规范按位停车,停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烟头、杂物、纸屑等垃圾;
4. 道路标识、标语牌美观、整洁,字迹清晰可辨,宣传栏外观保持清洁,玻璃槽内无杂物;
5. 路灯线杆表面无明显污渍,无张贴,无涂画;
6. 道路周边、房前屋后排水沟布设合理,排水通畅无积水;
7. 办公楼、基地房屋周边区域无表土裸露地,闲置的预留地应播撒草籽进行临时绿化,减少扬尘;
8. 绿地内草坪、乔灌超出路沿应立即修剪,花带、花坛、绿篱、造型花木定期修剪,保持绿地美观,无杂草丛生的现象。保障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放现象;
9. 绿地无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枯死植株、干枯枝叶、粪便,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清除垃圾杂物后要注意保洁,绿地一有垃圾,要求及时捡拾干净。
第八条 车间内环境秩序标准、要求。
1. 车间内应保持通道畅通;地面无积尘,无渗水、积水现象,无烟蒂,纸屑等杂物;
2. 电力、机器布局和电线布置要符合安全规范,消防通道无堵塞,消防器材齐备,摆放整齐;
3. 可根据工作环境需要,确定是否设置与生产要求相适应的更衣室或更衣柜,并保持更衣室和更衣柜的清洁;
4. 下班后各班组必须将杂物、垃圾清理出车间或置于指定位置,并整理、清扫地面;
5. 每周生产人员须对车间进行彻底清理,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频次;
6. 车间地面的清洁工作保证每天不少于一次,并能及时对车间内的垃圾进行处理,清理过程中要注意周围死角的清洁卫生;
7. 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表面无积灰、无锈蚀、无油垢,物见本色;
8. 设备周围平台,无积灰、无杂物;各类仪表、标尺可清晰读数;
9. 设备基础清洁、无油垢,基础周围无积灰、无杂物、无积水;
10. 设备附属管网无锈蚀,表面无积灰、无杂物;
11. 设备润滑良好,“五定”到位(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无跑、冒、滴、漏现象,做到“三净”(桶净、工具净、加油点净);
12. 备品备件定置摆放,好坏分开,码放整齐,分区存放,备件润滑良好,保存完整,物见本色;
13. 机房窗明几净,标识、标牌清洁,物品摆放整洁,管道卫生整洁;
14. 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与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饮食、吸烟、乱扔杂物和随地吐痰;
15. 车间办公室内的水杯、文件夹、交接班记录等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16. 节约能源、爱惜材料,杜绝浪费因素,每天下班前,做好工作台面的清理和机器设备的清洁,岗位当班人员必须做好车间卫生日常清洁打扫工作,并进行岗位卫生的交接班;
17. 车间必须根据清洁需要配备必要的扫把、抹布、拖把等劳动工具,各车间负责人须对新员工(包括实习、外聘人员)进行车间级环境秩序教育和班组安全环境秩序培训。
第九条 仓库环境秩序管理标准、要求。
1. 仓库内放置物料的物架应干燥有间隙,防止底层物料吸湿变质;
2. 仓库的通风设施应完好无损,百叶窗和通风口加铁丝网罩,以免昆虫、老鼠入内,保管员要经常检查,是否有损坏的地方,有松动的地方马上加固,防止浸入雨水或昆虫、老鼠进入;
3. 地面、墙壁和货架每周清扫一次,保证没有尘土和杂物,地面禁止用带水的拖布擦,清洁时只能用扫帚和干拖布擦;
4. 货物摆放要整齐,中间要留适当的间隔,以利于搬运和打扫;
5. 各类物品应严格分开码垛,并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记。当发货时,由保管员指令搬运,以免搬乱弄混影响卫生;
6. 仓库内不得堆放杂物,废旧包装物及时清理出去,墙角、 货架底不得有垃圾,清扫出的垃圾不得在仓库内存放。扫帚和拖布用清水洗净凉干再用;
7. 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大于 1 米,垛与墙间距大于 0.5 米,垛与梁、柱间距大于 0.3 米,主要通道的宽度大于 2 米;
8. 危险化学品、药剂标识、标牌悬挂整齐,整洁,字迹图案清晰可辨。
第十条 施工现场环境秩序管理标准、要求。
1.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防治扬尘、灯光、噪声、油污、固体废物、废气、和废水污染等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方案;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材料标识牌、道路指示牌、施工警示牌、各类警示标语牌等;
3. 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按照相关要求存放,设置标签,堆放高度应低于围挡;
4. 施工产生的渣土、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完毕,清运前应集中堆放。施工现场渣土和垃圾清运装载不能超高超限,防止沿路抛洒、污染道路;施工产生的渣土、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应排弃到指定排土场、排渣场;
5. 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清运,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6. 施工现场电力线路的架设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保证线路安全、美观;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注编号、分路标记、用途。配电箱的各控制回路应标明所控制设备的名称保护接零和工作接零的端子应分段设置,并做明显标识,箱门完好并配有门锁。并用栅栏隔离,设置防雨顶棚,贴有红白相间的警戒反光标识。
第十一条  卫生间管理要求。
1. 便后要冲水;
2. 禁止在公共厕所吸烟;
3. 手纸扔到垃圾桶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标准由院安全环保科、办公室、经营发展科、物业公司负责制订、执行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天水矿产勘查院环境秩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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