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冲(公元450—公元498年),字思顺,陇西狄道(甘肃临洮)人。北朝北魏著名改革家、建筑家。
李冲出身高门士族,曾祖李暠是十六国时期西凉创建者,父亲李宝是北魏镇西大将军、敦煌公。李冲从小性情雅静,为人大度,待人厚道,善于交游,注重培养廉洁奉公的优秀品质,好经世致用之学,有济世报国之志。李冲仕献文帝、孝文帝两朝,历任中书令、侍中、尚书仆射等职,是魏孝文帝推行改革的主要谋士和得力助手。
太和九年(公元485年),秉政的冯太后接受李冲建议,颁布均田制,促使大批农民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脱离了豪强大户,进一步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太和十年,为抑制宗主豪强多占民户,李冲建议废止宗主督护制,实行三长制,五家为邻,立一邻长;五邻为里,立一里长;五里为党,立一党长。三长由当地优秀人士担任,负责检查户籍,征收赋税。又建议颁布新的租调制,限制宗主贪污,直接控制了基层政权组织,保证了均田制的顺利实施,为冯太后所倚重,封陇西公。
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孝文帝决定迁都洛阳,李冲主持营建新都,辅佐孝文帝拟定法律,实行禁胡服、禁鲜卑语、定族姓、尊孔崇儒等改革,进封为咸阳王。太和二十年,孝文帝亲率20万大军南下伐齐,令李冲留守洛阳。李冲勤于政事,积劳成疾,暴病而亡,终年49岁,孝文帝为之甚哀,赠司空,谥“文穆”,葬于覆舟山。
李冲为人明断慎密,谦虚待人,不计恩怨,为官奉公守法,不徇私情,廉洁不贪,常常分散财物,周济姻亲乡闾,深得朝野赞誉,积极参与孝文帝改革,为北魏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